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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各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拿到多少补贴

万江街道

补贴条件:当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认定尚未获得过同类项目奖励的企业

奖励金额:一次性奖励1万元


长安镇

补贴条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重新认定的企业,以上项目获得认定批文日期应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奖励金额:对获得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通过认定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进入省高企培育的予以一次新奖励2万元。

 

茶山镇

补贴条件: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获得授权的时间必须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从来没有获得我镇资助。

(二)专利获得授权的时间必须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从来没有获得我镇资助。

(三)在我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四)三年内无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罚款单次超过5万或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奖励金额: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莞城街道

补贴条件:经莞城街道初审推荐并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高企。

奖励金额:

对经莞城街道初审推荐并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一次性奖励5万元。“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20%的增加奖励孵化器两年内获得新认定高企5家以上。

孵化器两年内获新认定高企2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的,分别给予高企所在孵化器20万元、5万元的资助。每家高企(复审除外)只纳入计算一次,不得重复累计。

 

石龙镇

补贴条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

奖励金额:

1、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镇级倍增试点企业被认定为高企的,以镇原高企资助为基准上浮50%给予奖励。


 

沙田镇

补贴条件:

对以下分别给予奖励

1、通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

3、通过省高企培养库入库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

1、对通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分别一次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中堂镇

补贴条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奖励5万元,对重新认定国家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3万元。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6万元。

 

黄江镇

补贴条件:获得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企业

奖励金额:对获得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或复评获得认定的,一次新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认定为高新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一次给予2万元奖励。

 

横沥镇

补贴条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3万元。



高埗镇

补贴条件:

基本条件:

(一)已在我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单位在当年的节能考核中不得为未完成等级

项目要求: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培育库的企业。

奖励金额: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培育库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樟木头镇

补贴条件:

(一)依法在樟木头镇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控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且依法纳税;

(三)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金额:给予2万元奖励

 

谢岗镇

补贴条件: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重新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 一次性奖励5万元

 

塘厦镇

补贴条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奖励金额: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能超过1万元奖励

 

石排镇

补贴条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金额:

非规模以上企业首次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规模以上企业首次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一次性奖励15万。

倍增企业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年倍增企业奖励30万元,5年倍增企业奖励23万;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年倍增企业奖励20万,5年倍增企业奖励15万元;对纳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年倍增企业奖励10万元,5年倍增企业奖励8万元。

在我镇工商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孵化器当年获新认定高新企业30家以上10家以上5家以上的,分别获得最高50万、最高30万元、最高10万元的资助


清溪镇

补贴条件:在我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企业

奖励金额:

1、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镇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镇财政对培增计划企业、‘四上企业“、一般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对于新增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镇财政根据市财政拨付金额对倍增计划企业、”四上企业“、一般企业分别按照50%、25%、10%进行配套资助

 

麻涌镇

补贴条件:我镇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落户我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奖励金额: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依从性1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2、对新落户我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并从迁入年度起后一年连续纳入市或镇“倍增计划”的试点企业对粮食业的试点企业,首次通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金提至40万元;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奖励金提至20万元。


寮步镇

补贴条件:在寮步镇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奖励金额:企业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2万元;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奖励1万元。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首次纳入我镇规上企业数据库企业,额外奖励1万元。


虎门镇

补贴条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洪梅镇

补贴条件:企业必须是在洪梅镇依法注册,且纳入洪梅镇财政税收成分。

奖励金额: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异地新迁入我镇的高新技术惬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在落户并正常纳税一年后,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奖励。

 

厚街镇

补贴条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非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凤岗镇

补贴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我镇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且依法纳税;

(三)符合本专项资金适用范围;

(四)符合我镇产业发展导向;

(五)申报项目属于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并获得各级认定或奖励的项目(其中包括在2018年1月1日前获得各级认定,但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才获得各级奖励的项目,仍可按本规定申报);

(六)申报项目涉及多级奖励的,应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资金市级到账后再申报镇级奖励。

二、项目要求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市奖励金额给予1:0.5配套奖励

同一企业在同一年获得高新和省高培两个认定的,就高金额进行奖励或追加两档之间的差额奖励。

 

东坑镇

补贴条件:

(一)在我镇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含5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奖励金额: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倍增计划”:2017年至2021年期间,名录内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其资助额度、比例如限额按《东坎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基准上浮100%执行;


 

道滘镇

补贴条件:

1、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

2、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3、新招引或搬迁落户到我镇的高新技术企业,未享受落户前当地镇街资助

奖励金额: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我镇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已享受落户当地镇街资助,我镇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对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我镇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对新招引或搬迁落户到我镇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未享受当地镇街资助的,我镇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已享受落户前当地街道资助的,我镇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东城街道

补贴条件:在东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

对在东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东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东莞市

补贴条件: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奖励金额: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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