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
【受理时间】2021年12月03日
申报产品要求:
(一)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二)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三)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每家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申报条件:
1、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申报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3、 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4、 产品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5、 每家企业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3项。
评价指标:
第十条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主要从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市场影响力、环保情况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